反腐需纪律与法律“无缝衔接”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的“打虎”行动有目共睹,人心大快,信心大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对于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提升治理腐败科学化水平和权威性、效率性,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反腐法治化,既是法治建设增长极,也是治理腐败制高点.它有两大基础模块:一是立法,重在“立法必良”;二是执法,贵在“立法必行”.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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