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乱象剖析和法律规制研究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禁止以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而以其他方式承包并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都明确指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因此,以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法律制度改革突破已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创新举措之一.
201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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