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考核中的责任追究:理念与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对违背科学发展行为实行责任追究.这是全面使用考核结果、从干部管理制度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刚性措施,有了这一措施,整个考核工作才能形成闭环.其实,政绩考核讲了多年也实行了多年,在一些地方效果似乎并不理想.究其原因,除了政绩考核偏重GDP的导向偏差,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实践中缺乏严格的责任追究.而缺乏责任追究,政绩考核制度就存在一大缺口,致使考核结果被束之高阁,甚至演化为评功摆好的手段、摆摆样子走走过场,结局自然皆大欢喜:功劳人人都有,只是大小不同;缺点人人有份,全部无关痛痒.要使政绩考核真正派上用场而不流于形式,必须强化责任追究的理念并付诸实行.
2014-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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