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国际水法新秩序的构建
国际水法的产生与发展源于国际社会以及流域国家对于国际河流合作的关切,然而国际水法在促进流域合作方面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国际机构对水法基本原则的有意模糊未能有效缓和流域国家间的冲突立场,且其依赖习惯法的生成路径实质上造成了对在先利用国家的偏袒.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有助于国际水法秩序困境的破解,三共原则可为国际水法秩序的革新提供指引,使流域国家形成合力,“共商”国际水法规则,参与“共建”国际合作平台,“共享”流域发展成果.中国应加强周边流域的规则建设,深化与相关国家的合作,以流域条约实践为立足点,推动国际水法理念、制度的革新.
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水法、共商共建共享、国际河流、国际合作
21
D966.9
中国人民大学新教师启动金项目“气候变化对法律的挑战与回应研究”2017030103
2021-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5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