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的中国生成及其在民法典中的展开
环境权是一项新兴的宪法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虽然没有明文确认该权利,但是一些中央立法、地方立法以及司法裁判已经对于环境权或者环境权的某些子权利予以承认和保护.环境权在我国属于正在生成中的权利,其与一般民事权利的区别在于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但是仍然不失为个人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应当对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予以积极的回应,在人格权编和物权编中规定环境人格权、环境公共地役权和环境获益权.
环境权、民法典、环境人格权、环境公共地役权、环境获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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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01(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源危险废弃物环境责任界定与治理机制研究”16ZDA1072
2018-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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