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与司法适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环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与司法适用

引用
环境侵害具有特殊性,其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因为环境权具有人格属性、环境侵害的精神损害可达到严重程度且如此适用符合救济法理.梳理学说要义,发现环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分析司法实践,其归责原则的选择和适用基本上与学说梳理的结论一致,但诉讼请求的设计、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对理论提出了挑战.应当通过明确环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设置精神损害赔偿的高低限额、划定精神损害的客观鉴定标准等方法,完善环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司法适用.

环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18

D922.60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VSJ039

2018-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58-6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1-0169

42-1627/C

18

2018,18(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