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法律概念之辩及其制度完善对策
法律概念的明确是一项制度构建的前提,很难想象一种构建在模糊法律概念基础上的制度会符合法律对于正义的诉求.但是目前我国生态修复制度建设虽广泛开展,却是建立在法律概念模糊、误解基础之上的.相应制度建设也因为概念的不清多存在偏差,要么仅仅只能算是环境修复制度,要么仅仅对自然修复过程进行法律规制.远没有实现生态修复制度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背景下的重要作用和实际意义.为此,应当尽快明确生态修复法律概念,突出其自然与社会双重修复内涵,并在此基础上指导生态修复制度的完善方向.
生态修复、自然修复、社会修复、生态环境修复
18
D901(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CFX045
2018-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