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法学初探
实证法学是由实证、而非规范的角度,建构法学理论,采取的方法论是“先了解社会,再了解法律”.对于社会的了解,是以社会科学里众议佥同的方式循序渐进.这个分析架构,可以简单地归纳为四个环节:分析基本单位——行为特质——加总/均衡——变迁.然后,利用这个结构,解释社会的各种现象,包括典章制度,也包括法律.本文的重点,就是先描述分析架构,再联结到法律和法学.实证法学的路径是先了解社会,再体会正义人权等概念的意义;先编织描绘了“渔”,再放手捕“鱼”.
法经济学、加总、均衡、实证分析、规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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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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