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169.2010.02.005
构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法律政策思考
虽然2009年12月19日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但该协议不具法律约束力,且未解决2013年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实质性问题.2013年后温室气体减排的走势也因此变得扑朔迷离.为了避免中国企业利益在国际贸易中受到损害,中国企业除了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要谨慎之外,中国政府应参考、借鉴欧盟”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深入研究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设立目的、碳减排目标、交易的对象、交易的配额、机制运行时间、交易所的设置等问题,为中国日后顺利进入”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充分的法律政策准备.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交易配额、国际竞争力、法律体系
10
D922.601(中国法律)
2010-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