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169.2009.02.021
电视广告传播的”意义依附”特征
电视广告传播与社会各种权力系统的相互交缠,构成了电视广告多元的社会影响力.特别是电视媒体所具有的公共领域功能,使得广告作为电视内容生产和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承担的使命和价值就不仅仅只是商业信息的传输或市场营销的工具,更可能成为各种社会力量之间冲突或博弈的载体.作为广告意义结构的一个重要层次,电视广告在社会意义层面常常表现为对社会资源或公共性议题的”依附”过程.而在这种”意义依附”当中,一方面使得电视广告成为受众自我认同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也建构出某种社会公共性的价值观以维护公众的利益.本文力图具体阐述电视广告传播表现出的”意义依附”的特征,进而分析”意义依附”特征所具有的合理性与风险性.
电视广告、意义依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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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广播、电视事业)
教育部”电通-中国广告人才培养基金项目”课题
2009-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