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169.2007.04.014
矿难的法律治理:一种法经济学的路径
在法经济学的基本范式中,成本效益理论揭示了违法行为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概率与违法成本成反比、与违法收益成正比的原理.我国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矿难事故与采矿中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有密切关系.由于我国规制采矿的配套法制不完善,导致行为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成本过低而收益巨大,最终引发了多起重大矿难事故.所以在法经济学的视角下,完善各项与采矿有关的法律制度以提高采矿中行为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成本,减少其收益,就成为预防和减少矿难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
矿难、法经济学、经济性成本、行为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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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21(中国法律)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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