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169.2006.05.008
网络竞争:结构-行为-绩效
电信业竞争性改革过程一般要经历垄断市场-转型市场-寡头市场等阶段.在不同阶段和市场结构下,市场势力和企业行为将存在显著差异,这意味着需要不同的监管重点和措施.借助于"结构-行为-绩效"(SCP)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1)对于享有高市场势力的网络垄断者,进入阻挠将成为监管焦点;(2)在市场转型期,需要防止主导运营商利用其瓶颈和成本优势削弱竞争,可能的监管措施包括强制互联、非捆绑甚至结构分离等;(3)寡头之间面临在零售市场竞争和在批发市场合作的局面,其市场势力取决于它们之间的竞争程度,可能的合谋行动将成为竞争监管的重点.
电信市场、竞争性改革、SCP、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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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13.36(国内贸易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472073
200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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