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169.2001.04.014
环境也要有”德治”
本文的第一部分概述了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必须动用看得见的法治(制)手段,以纠正由”市场失灵”导致的环境问题,但这种强制性的”他律”亦有其缺陷;第二部分论证了环境问题为什么同时又是一个道德问题,以及环境道德的评价和绩效,强调只有配合以道德”自律”,德法兼备,才能进行卓有成效的环境治理.
环境法治、环境道德、环境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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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2.601(国际法)
2005-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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