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商务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7”16号)的精神,现就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人才,提升我国服务外包产业人员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教育部、商务部、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养、高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重点领域、人员素质、培养工作、紧缺人才、国家发展、高等学校、发展问题、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科技部、教育局
G52;G40
2009-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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