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450.2012.02.008
“双导师制”在法律硕士教学与培养中的完善与推广
双导师制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慎提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与培养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意义重大.虽然培养单位在相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很多,亟待深入研究,但是,双导师制作为已被培养单位及法律硕士研究生认可的一项制度,应逐步完善,不断推广.
双导师制、法律硕士、培养
G64;G52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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