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在上海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1月16日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国家税务总局、试点方案、增值税、财政部、上海市、税改、营业、现代服务业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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