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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944X.2020.08.014

禁止使用厨余垃圾饲喂生猪的法律适用

引用
厨余垃圾是传播非洲猪瘟的重要因素之一.各地在加大对使用厨余垃圾饲喂生猪惩处的同时,也对执法中如何认定其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存在争议.本文对厨余垃圾饲喂生猪如何认定"泔水"范围,何种情形应当适用《动物防疫法》,何种情形应当或能否适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进行剖析,提出了厨余垃圾的范围认定及适用法律规范的建议,即疫区内的饲喂行为应当适用《动物防疫法》进行处罚,疫区外的饲喂行为适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以期为指导官方兽医依法行政提供参考.

厨余垃圾、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法律适用、动物防疫法

37

D920(中国法律)

2020-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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