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4X.2019.08.015
动物产品来自非封锁区的证明格式探究与有关思考
非封锁区的证明是《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材料,是官方兽医依法实施动物产品补检的前提条件,也是完善动物检疫监管秩序的重要载体.现阶段,我国动物防疫法律规范中,对动物产品来自非封锁区的证明文件的格式尚无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对该证明的规范格式、必备内容以及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存在较大困惑.本文分析了实务中对动物产品来自非封锁区的证明出具中存在的主体不合法、名称不统一、内容不详实等现象,结合动物疫病防控与执法实践需求,建议明确证明的出具主体,规范证明的必备内容,统一证明的标准格式,以期为完善证明的出具和规范动物产品的补检提供参考.
动物产品、非封锁区、证明文件、格式、动物检疫、补检
36
D920.5(中国法律)
2019-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