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4X.2019.01.011
一起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分析
2018年3月,A省B市农业委员会接群众举报,C省某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经立案调查,认定该公司违法事实存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000元,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本文对该案的案件定性、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所得认定、案件调查范围及D省某生物公司库存产品的处置等内容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案情,对生产企业发证地以外经营和设立仓库应如何监管进行了思考,以期为完善兽药监管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提供参考.
兽药、兽用生物制品、无证经营、案件定性、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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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5(中国法律)
2019-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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