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4X.2013.01.004
论动物卫生监督包含委托行政执法内容
@@@@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提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概念,取代了1997年颁布的《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概念,其执法简称也由“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替代了“动物防疫监督执法”。这一称谓变化具有法律含义,仅仅通过比较修订前后的《动物防疫法》很难吃透,如果将其放到国家法律框架中,特别是结合其他农业、食品行业法律以及行政法律规范来考察,就会变得清晰起来。称谓变化还带来些法律程序需要完备,厘清这些理论问题,有助于理解动物卫生执法的主体身份和权力依据,从而有助于正确执法。
动物防疫法、卫生监督执法、行政法律规范、卫生监督机构、人民共和国、主体身份、修订、卫生执法、食品行业、权力依据、理论问题、概念、法律框架、法律含义、程序需要、农业、考察、国家、颁布
S851.33(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3-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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