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4X.2012.05.005
兰坪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动物卫生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动物防疫活动管理,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农业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12年3月1日,兰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兰坪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如下动物卫生责任书。
动物卫生监督、屠宰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兰坪县、责任书、生猪、定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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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51.33(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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