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4X.2011.06.010
对现场检疫操作规程的探讨
@@ 近十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关于动物防疫检疫的法律法规.2007年8月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在2010年4月农业部新出台<生猪产地检疫规程><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这些法律法规给官方兽医的工作带来了较为规范的操作依据和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2条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现场、检疫规程、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产地、卫生监督机构、主管部门、运输、官方兽医、申报检疫、马属动物、防疫检疫、反刍动物、法律保障、动物产品、出售、操作依据、农业部、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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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51.33(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1-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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