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4X.2007.09.005
一起涂改检疫证明案的查处及思考
@@ 1 案情 2006年5月16日9:30时,乌鲁木齐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驻乌市机场动物检疫监督所执法人员在乌市地窝铺机场货运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发现胡某所正在办理托运广州的鸽子600只,其持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中的到达地点"广州"两字与该证中的其它字在字迹和复写字的颜色上均有明显的不同,该证涉嫌被人私自添加涂改,执法人员立即将此汇报市监督所,我所对其涉嫌涂改检疫证明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动物检疫、执法人员、卫生监督管理、合格证明、乌鲁木齐市、运载工具、监督检查、机场、广州、动物产品、调查处理、字迹、颜色、行为、消毒、托运、兽医、立案、货运、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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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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