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注册卫生规范(二)
@@ (接2004年第1期)7.3车间内的加工设备和设施7.3.1车间内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应采用无毒、无气味、不吸水、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其结构应易于拆洗,其表面应平滑、无凹坑和缝隙.禁止使用竹木工器具.
出口、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注册、工器具、加工设备、清洗消毒、车间、材料制作、耐腐蚀、竹木、吸水、无毒、生锈、设施、容器、气味、结构、坚固、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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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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