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4X.2001.07.006
一起销售染疫猪肉案的思考
@@1 案情
2000年4月12日上午,市区动物检疫员接到群众举报,举报称有人在劳动市场出售病猪肉.检验员随即前去检查,发现个体工商户高某正在出售病猪肉,疑似染疫猪肉.检验员对高某销售剩余的4.5公斤猪肉和该猪一个肾脏出具了留验手续,并将猪肉带到市兽医卫生监督所进行鉴定.经市监督所鉴定:剩余猪肉重量4.5公斤,为胴体前部;皮肤上可见有8处注射针孔;局部肌肉出血,脂肪组织有黄染;惟一可见淋巴结切面周边出血;肾脏外观苍白,有黄豆粒或玉米粒大小的坏死灶,坏死灶凹陷;剖检肾脏,可见肾盂出血、瘀血,肾门处较严重.从鉴定来看,该猪肉是染疫猪肉.市监督所决定立案查处.
销售、猪肉、肾脏、鉴定、检验员、卫生监督所、出血、个体工商户、脂肪组织、群众举报、劳动市场、坏死、动物检疫、出售、玉米粒、淋巴结、注射、重量、针孔、瘀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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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5(动物医学(兽医学))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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