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4X.2001.05.004
一起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案的查处
@@ 1 案情
2000年1月3日上午6时,我所接城区动物检疫站检疫员报告,发现山东省宁津县列营乡后寺村个体司机刘某某从山东省宁津县运一车菜猪到我市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场宰杀,但检疫证明上注明的运输到达地点却是广东省汕头市.
动物检疫、证明、运输、生猪定点屠宰场、山东省、宁津、汕头市、广东省、司机、个体、地点、城区、城关、报告、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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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5(动物医学(兽医学))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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