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4X.2001.02.007
与《西峡县实行放心肉采购登记制》一文作者商榷
@@王金铎等同志在《中国动物检疫》2000年第6期刊出的《西峡县实行放心肉采购登记制》一文中介绍了对宾馆、饭店、肉食摊点、集体伙食间单位的肉食采购管理办法,我认为出发点很好,方法也可行,但有两点想与作者商榷:1这些单位的肉食采购行为主要受《食品卫生法》调整,而《食品卫生法》的行政主管机关是县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但该县的“四局一办”联合发文单位却没有该县的卫生局,仅从发文角度讲,似有越权行为.如果发此文件的目的主要是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发文单位也应有卫生局,因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涉及的管理部门也有卫生行政部门.
西峡县、放心肉、采购行为、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单位、卫生局、肉食、发文、主管机关、越权行为、管理部门、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登记制、中介、中国、文件、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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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5(动物医学(兽医学))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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