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发布《乡村兽医用药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保证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业部组织起草了《农业部关于发布<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的公告,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农业部兽医局。
农业部、乡村、兽医、用药目录、公告、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产品安全、非处方药、修改意见、组织、兽用、反馈、单位
S56;S
2014-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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