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 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正式出台,填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空白,对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质量安全、产品质量、农产品、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生产方式转变、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人民共和国、可持续发展、生命安全、社会主义、人民群众、法律空白、安全监管、安全管理、会议
TD7;F84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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