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
@@ 2004年9月8日上午,北京市政府向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请审议<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今后,当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关部门应组织、制定并启动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严禁将饭店、宾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动物.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审、动物防疫、条例、草案、动物疫病、无害化处理、应急预案、餐厨垃圾、市政府、组织、饲喂、启动、会议、饭店、宾馆
D92;F83
2004-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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