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共水域社会治理研究——以太湖水域政区调整为例
1949年后设置的水域政区,是中共水域社会治理领域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1958年至1961年,统一管理太湖的水域政区以及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制度,切断了太湖渔民与沿岸各地的社会经济联系,渔民纷纷流出.1961年后,分县设置的水域政区与调整后的集体化制度相结合,将渔民组织起来,并恢复了水陆、渔农联系.中共早期按湖设治,倾向于将湖泊从陆地中分割出来设置水域政区统一管理,后来因地制宜地设置水域政区,对水域社会的治理逐渐成熟.
太湖、水域政区、水域社会、渔民流出
D232;K27(党史)
2022-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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