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头七年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民主政治参与
新中国头七年的民主法制建设确立了社会主义有序民主政治参与的框架.这个框架既有制度层面的民意代表结构、政治协商结构和民意表达基本结构,也有用法律和政策将全面动员中的民主政治参与引向有序的实际运作层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显现了新型民主政体的蓬勃活力.新中国头七年也存在民主非法制化、民主政治参与非民主化、无序化现象,淡漠的法律意识、滞后的立法,不仅使动员型民主政治参与过程的法律控制能力弱化,也造成依法行使自主型民主政治参与权利受阻.反思新中国头七年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政治参与,对新世纪中国发展现代化,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很有裨益.
新中国头七年、民主法制建设、民主政治参与
D902;D232(法的理论(法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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