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361.2017.09.007
以联络线现货模式促进跨区可再生能源交易
近期在国家能源局批复的基础上,国家电力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国调)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交易中心)按授权印发了《跨区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跨区现货规则).跨区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以下简称跨区现货交易)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基于强连接交流网的电力现货市场(统一为一个调度控制区或多个调度控制区联合,以下简称基于调度控制区现货),而是类似美国垂直一体化公司之间,通过联络线进行每小时(或一定时间间隔)一次双边协商的联络线现货交易模式.跨区现货的尝试首次在跨区交易中引进了时序的成交电价信号,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同时,跨区现货交易是迈出的第一步,难免还有很多不完善,并将遇到很多挑战.
可再生能源、联络线、能源交易
TM73;F407.2;U291.7
2018-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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