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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3361.2011.04.010

电力要划清公共用品和商品的界限

引用
@@ 电力被称为准公共用品,而且输配电企业属于自然垄断,因此电力价格需要政府管制.在计划经济年代,电力工业由政府经营,长期实行低电价政策.改革开放后,电力工业实行了政企分开,公司化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政府在管制电价时,把电价作为宏观调控工具.现在国家对准公共用品的价格管得比公共用品的价格还要严,电力企业出现政策性亏损,政府不予补偿,公共用品出现了亏损,政府给予弥补.电力作为准公共产品,一律实行低价政策,其实很不策略,电力应当划清公共用品和商品的界限.

电力工业、公共用品、商品、政府经营、电力价格、宏观调控工具、管制电价、准公共产品、政策性亏损、商业化运营、公司化改组、法制化管理、自然垄断、政企分开、政府管制、企业出现、计划经济、改革开放、电价政策、低价政策

R19;R18

2011-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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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1007-3361

11-3808/F

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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