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彩虹--山东省户户通电10周年剪影
@@ 1996年2月18日,山东费县方城镇西红峪村8户人家成功通电,山东省在全国各省区中第一个实现了户户通电.电能的使用,是时代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户户通电让全省每一个家庭、特别是广大农村家庭共享了电力这一现代人类文明的成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山东省实现户户通电,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电力企业服务”三农”的具体体现,以实际行动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至今仍然具有重大的创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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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26;TU5
2006-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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