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361.2002.08.009
电力项目审批办法亟待改革
@@ 现行电力投融资体制,特别是项目审批制度存在很多问题,严重阻碍了电力体制改革和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形成:政府宏观调控乏力,政府各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政出多门,没有统一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重项目、轻规划,重审批、轻服务;政企不分,政府对电力项目的行政性审批影响了企业投资决策权,使其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直接干预企业经营决策;电力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没有建立,政府和企业权责不明,投资决策失误无人承担责任;对同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分别管理,多头审批,缺乏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初步设计和新开工等环节都要上报审批,审批环节过多,审批时间过长,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审批程序和条件不透明,"灰箱"操作,随意性大,也容易出现寻租行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导致污染重能耗高的小火电机组无序蔓延,影响电力结构战略性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变成可批性研究,中介服务组织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
电力项目、项目审批
F426.61;F224.5;F832.48
2006-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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