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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3657.2000.08.008

对我国矿业税费制度的思考

引用
@@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五条有关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的规定,国家于1994年先后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开征了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并于1998年发布实施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开始了对探矿权和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的制度.

矿产资源补偿费、管理办法、资源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资源开采、暂行条例、有偿取得、有偿开采、勘查区块、国家、管理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制度、登记

F8(财政、金融)

2007-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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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657

11-1167/P

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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