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3657.2000.01.017
预防和化解采矿权纠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颁布实施,结束了矿业管理无法可依的历史,矿业开始走上了法制化的管理轨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矿产分布集中的地区,矿权纠纷仍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的主要因素.因此,各级地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预防和化解采矿权纠纷.
积极预防、采矿权、矿业秩序、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管部门、矿业管理、矿产分布、纠纷、根本好转、法制化、历史、轨道、地区、地矿、颁布
D92;P62
2007-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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