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72X.2010.09.006
关于社会团体的设置问题及其处理办法
第二轮志书中,社会团体的设置存在称谓不准确,立题随意和项目设置混乱的问题.这一现象反映出修志人员对社会团体这一事物认识的不足.修志者应从有关法律法规、团体章程和文件来理解和认识社会团体、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三个不同概念.中国大大小小团体众多,志书不可能把这些社会团体都记述下来.要根据志书政治部类反映的内容,确定哪些社会团体可以入政治部类.一般来说,参与了国家政治活动的团体可以放入政治部类记述.其他的社会团体,在行政上与哪个机构联系紧密,就放到哪个机构中去记述.
志书、社会团体、政治部类、记述方式
G421;G633.6;TU892
2011-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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