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72X.2005.04.001
应尽快立法规范全国地方志工作
@@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优良传统,是经过两千多年的历史积累而形成的一种优秀民族习惯,世代相传,永不断章.国不可无史,郡县不可无志,这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共识.因此,在全国保存下来的古代典藉中,古代地方志就有8000余种,10万余卷,占其1/10.自1985年起国务院部署开展的首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工作,是全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最系统的文化建设工程.编纂出版的数万余种各级、各类地方志、年鉴,以及收集的数千亿字文字资料,对全国各地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领导决策、对外交流、科学研究、国情教育、文化积累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我国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实践证明,新编地方志工作确实是一项符合社会需要,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事业,它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完全可以从一个方面担负起认识世界、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因此继承、发展中国传统的地方志文化,是依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底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正如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的那样:"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工作,而是一项认识过去,服务现在,开创未来的意义重大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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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G27
200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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