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2095-4255.2015.02.015
福建省漳平市执行新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后孕妇碘营养状况调查
目的 了解新《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执行后孕妇碘营养状况,为制订碘缺乏病防治策略提供依据.方法 根据既往监测结果,于2012、2013年选择漳平市新桥镇和永福镇(儿童尿碘水平大于适宜量,> 200μg/L)为调查点.将两个乡镇市场流通环节销售的食用盐全部置换成新标准碘盐,于置换后3、6、9、12个月各开展1次调查,每次分别在两个乡镇各调查50名孕妇,记录姓名、年龄、孕期等信息.采集随意一次性尿样和家中食用盐样,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WS/T 107-2006)检测尿碘含量,直接滴定法检测盐碘含量.结果 4次共调查了414份盐样,孕妇家庭碘盐覆盖率均≥99.0%、碘盐合格率均≥97.0%、合格碘盐食用率均≥96.0%,盐碘中位数为24.9 mg/kg.共收集414名孕妇尿样,尿碘中位数为138.5 μg/L,<50μg/L的49份,占11.8%;<150μg/L的222份,占53.6%.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尿碘中位数分别为140.5、178.9、122.8μg/L,不同孕期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0.75,P< 0.01).结论 25 mg,/kg的食盐加碘水平对孕妇略显不足,需要采取其他补碘措施;要加强对孕妇尤其是孕晚期妇女碘营养水平的监测.
孕妇、尿、碘、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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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51.3;R589;TS974.1
2015-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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