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骨节病“十二五”期间控制和消除评价结果分析
目的 评价吉林省大骨节病病情和防治措施效果,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数据和资料.方法 对吉林省40个病区县(市、区)5年内开展2次病情调查,按照随机抽样方法每个县抽取5个病区乡(不足5个则全部调查),在每个病区乡抽取3个病区村(不足3个则全部调查),对调查村7-12岁儿童全部进行临床检查和拍摄右手正位X线片,开展大骨节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县级自查.结果 40个大骨节病病区县病区村已全部达到控制标准,有14个病区县和26个病区村未达到消除标准.结论 吉林省大骨节病病情实现了完全控制和“十二五”基本消除大骨节病的规划目标.
大骨节病、控制、消除、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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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84.1(骨科学(运动系疾病、矫形外科学))
2017-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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