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解读
为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相关要求,并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国家档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修订了《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加强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是做好新时期档案专业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规定》的出台,是国家档案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规范和推进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从制度上引导并督促档案专业人员履行继续教育义务、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并最终提高档案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
2019-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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