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古村落建档及开发利用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古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浙江省是古村落留存较多的省份,省委、省政府同样十分重视古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早在2012年4月便出台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2013年年初,浙江省台州市档案局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省档案局提出的全面推进档案文化建设战略,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古村落的建档工作,充分运用档案元素为古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服务.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已经在古村落的保护利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浙江省、台州市、古村落、保护利用、历史文化村落、档案局、文化建设战略、省政府、建档工作、充分运用、国务院、党中央、元素、留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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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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