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之罪
二战结束后,为惩处日本法西斯的战争罪行,由中、美、英、苏、澳、加、法、荷、新、印、菲11个国家于1946年5月3日在日本东京组织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审判.1948年11月12日审判结束,28名被告除2人病亡、1人因精神病被免予起诉外,全部25名战犯被判有罪,其中7人绞刑,16人终身监禁,2人有期徒刑.审判确认了日本侵略战争的犯罪性质,裁定了日本的战争责任,对厘清历史责任、解决战后国际纷争具有重要意义.审判过程中形成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等大量档案史料,是今天研究日本二战罪行、认清历史真相、反驳日本右翼翻案言论和解决中日关系历史问题的重要依据.
2017-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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