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照明系统设计规范研究
档案馆是各种档案、文物、历史遗物和各类资料的收藏保护和研究展示的机构.近年来,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辽宁、上海、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先后新建档案馆,中央直接投资的中西部县级档案馆建设项目就有1209个.在建档案馆依据的标准和规范是《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然而,这些标准规范对于档案馆各个场所特殊的照明所作的要求并不十分详细.“标准”第三十一条只是谈到档案馆围护结构应满足防日光、防紫外线照射的要求.“规范”在“5.5防日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章节中要求,档案库、档案阅览、展览厅及其他技术用房应防止日光直接射入,当采用人工照明应选用紫外线含量低的光源.当紫外线含量超过75 μW/1m时,应采取防紫外线的措施.
2017-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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