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8号令的实践与思考
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以令第8号发布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旨在确保各机关单位正确界定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成为档案资源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青岛市在贯彻执行过程中,一方面指导各机关单位调研制定了权责明确、操作性强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进行严格把关审批;另一方面通过业务指导及年度检查等形式确保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其维护档案资源完整的应有作用.经过近7年的实践,各机关单位以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为抓手,文件材料归档率得到了有效保障.但同时我们也发现,有必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这项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一方面提炼行之有效的规律、做法,另一方面对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不足甚至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制定改进提高的措施、办法,从而不断完善档案收集及价值鉴定工作.
实践与思考、贯彻实施
G642.0;R197.32;G40-011.8
2014-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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