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丢失档案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判定
@@ 徒法不足以自行,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是提高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和手段.由于档案违法行为发生隐蔽、危害后果显露滞后,当档案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显露而被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时,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往往认为档案违法行为已经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两年追究时效而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档案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追究时效、危害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管理部门、有效途径、法制观念、档案意识、滞后、社会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10-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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