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档案记录和服务发展的探索——成都市”双重采集”工作的回顾和展望
@@ 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对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性、全国性会议或者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其他重大活动的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指导.
档案记录、服务发展、成都市、行政管理部门、四川省、人民共和国、重大活动、行政区域、实施办法、人大常委、加强监督、归档工作、档案收集、国际性、档案法、会议、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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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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