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档案工作的平民意识叫好
@@ 近日,欣闻我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出台,办法规定我国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由80年改为100年.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要按程序进行价值鉴定,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要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为慎重起见,办法还规定无保存价值的将予以销毁,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则永久保存.
档案工作、婚姻登记档案、保管期限、保存价值、永久保存、价值鉴定、管理办法、档案目录、重起、销毁、法规、程序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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